根據《安徽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市、縣兩級餐飲業油煙專項清理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聯系我鎮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堅決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以創建全國縣級文明城市為抓手,以“三個一批”(依法關閉一批,集中整改一批,完善規范一批)為主要內容,對專項清理整治范圍內餐飲業經營戶(含個體工商戶、餐飲經營企業、機關和企事業單位食堂等)、露天餐飲(含燒烤)攤點油煙污染等問題進行全面清理整治,改善大氣環境,提升居民生活品質,努力打造生態優美的人居環境。
二、整治范圍
本方案所指整治范圍為上派鎮城市建成區,涉及以下社區(村):肥光社區、南郢社區、衛星社區、紫蓬社區、青年社區、新華社區、派河社區、古埂社區、燈塔村、愛和社區、四十埠社區、館驛社區、方崗村、芮祠社區。
本方案所稱餐飲經營戶,是指所有產生油煙的餐飲單位,包括酒店、飯店、火鍋店、燒烤攤點、快餐店、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學校、幼兒園內部食堂和其它產生油煙的餐飲項目等;但不含以下類型:不設廚房的兌制冷熱飲品、零售燒鹵熟肉食品、食品復熱的;不設炒爐和無煎、炒、炸、烤等產生油煙、異味和廢氣制作工序的甜品、燉品、西式糕點、中式面點等。
三、整治內容
(一)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依法予以取締關閉
1.設立在居民住宅樓內的餐飲業經營戶。
2.露天炭火燒烤攤點、流動攤點、倚門設攤等燒烤經營,擅自設置的攤群點。
3.自本方案印發之日起,在未配套設立專用煙道的商住綜合樓、以及商住綜合樓內與居住層相鄰的商業樓層內新建、改建、擴建產生油煙、異味、廢氣的餐飲經營戶。
4.在商住綜合樓內與居住層相鄰的商業樓層內已建成的不依法安裝、維護、使用與其經營規模相匹配的油煙凈化設備,餐飲油煙噪音擾民,引發周邊群眾強烈不滿,投訴舉報比較集中,拒不按照要求整改的餐飲經營戶。
(二)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應當責令改正,拒不整改的,責令停業整治。在完成整治、完善相關證照手續、驗收合格后,方可恢復營業:
1.尚未依法安裝油煙凈化設施的;
2.安裝的油煙凈化設施不符合相關技術標準要求、或與其經營規模不匹配的;
3.不正常使用、或不按規定定期清洗維護油煙凈化設施的;
4.使用煤、木材、煤油、柴油、重油等嚴重污染大氣環境燃料的餐飲經營戶;
5.已審批的臨時界定攤群點,不符合《合肥市攤點管理規范》及法律法規相關要求的。
(三)手續不完善的限期完善規范
不屬于本方案確定的立即關閉和集中整改兩種情形,但相關手續不完善的餐飲經營戶,應依法完善規范相關手續。
四、整治步驟
1.宣傳引導、動員部署階段(2019年9月15日一2019年9月30日)
召開上派鎮餐飲油煙專項清理整治工作動員大會,部署安排工作。各單位、社區(村)要明確專人負責,細化任務分工,向群眾發放《致全縣餐飲經營戶的公開信》,利用社區宣傳欄、LED、發放宣傳手冊等多種方式廣泛宣傳,確保清理整治工作家喻戶曉。
2.調查摸底、確定對象階段(2019年9月30日一2019年10月30日)
各社區要組織專人對本轄區范圍內的餐飲業經營戶和攤群點進行全面排查摸底,梳理基本情況及存在問題,建立工作臺賬,對照有關規定,初步確定整改和取締關閉對象,并填寫《肥西縣餐飲業油煙專項清理整治摸底調查表》,于2019年10月10日前報鎮行政執法分局,匯總后統一上報,由負有法定監管職責的縣直部門,逐一界定所屬情形。
3.清理整治、監督落實階段(2019年10月30日一2020年2月15日)
第一階段:2019年11月30日前。根據縣直部門反饋意見,組織專項行動,開展聯合執法,依法關閉設立在居民住宅樓內的餐飲業經營戶,取締露天炭火燒烤攤點、流動攤點、倚門設攤經營等及不符合《合肥市攤群點管理規范》等法律法規規定的臨時界定攤群點;自《肥西縣餐飲業油煙專項清理整治工作方案》印發之日(2019年9月12日)起,依法取締在未配套設立專用煙道的商住綜合樓、以及商住綜合樓內與居住層相鄰的商業樓層內新建、改建、擴建產生油煙、異味、廢氣的餐飲業經營戶;依法取締油煙擾民,引發周邊群眾強烈不滿,投訴舉報比較集中,拒不按照要求整改的餐飲業經營戶。
第二階段:2020年1月15日前。督促2019年9月12日前已依法開設的餐飲業經營戶,采取油煙污染治理措施,依法安裝、改造、使用、維護與其規模相匹配的油煙凈化設施;鼓勵引導餐飲經營戶委托專業機構進行油煙凈化設施清洗維護,保證油煙凈化設施達標排放;責令使用煤、木材、煤油、柴油、重油等嚴重污染大氣環境燃料的餐飲經營戶改用天然氣、煤氣、液化石油氣、電等清潔能源,拒不改正的,聯絡縣相關部門開展聯合執法,責令其停業整治;督促餐飲業經營戶優化改善前廳后廚、明廚亮灶等基本條件,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食品從業人員健康證等,依法合規持證持照經營;依法嚴肅查處餐飲業經營違法違規行為。
第三階段:2020年2月15日前。針對群眾投訴、領導批示、上級交辦督辦等案件信息來源,定點清理、靶向清除餐飲業油煙污染問題,全面完成其他餐飲業經營戶油煙清理整治工作。鎮黨委、政府根據我鎮實際情況選擇合適地點,探索設置高標準、高品位的餐飲示范街區。
4.總結經驗、鞏固提升階段(2020年2月15日一2020年3月15日)
組織縣直部門對我鎮餐飲業油煙專項清理整治情況進行全面核查,集中清理解決相關疑難問題。根據餐飲業油煙專項清理整治工作完成情況,總結工作經驗,建立完善長效管理機制。
五、工作職責
1、社區(村)職責:確定餐飲油煙專項整治責任人、聯絡員,廣泛開展宣傳引導工作,完成對本轄區內餐飲行業的摸排統計,填寫上報摸底調查表,初步確定整改、關閉對象。配合開展專項清理行動,加強對餐飲行業的日常管理,督促餐飲經營戶及時按要求整改到位,掌握轄區內油煙整治進度,做到整改完成后的日常監管。
2、鎮環保辦職責:明確業務人員參加專項行動,對社區(村)上報的摸底調查表進行界定,協助確定初步整改、關閉對象,積極配合相關部門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建立常態監管機制,履行環保職責,督促社區(村)落實網格監管責任,加強對餐飲油煙污染的日常監管。
3、鎮行政執法分局職責:負責餐飲油煙整治工作的日常事務,相關文件、要求的上傳下達,督促各社區(村)落實相關工作,配合做好集中清理整治行動,掌握我鎮油煙整治工作進度。
4、鎮安監站職責:發動社區(村)對轄區內餐飲企業消防安全進行全面排查、督察,及時向縣安全部門上報、消除安全隱患,做好對轄區內餐飲行業的安全監管,積極參加餐飲油煙專項整治行動。
六、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鎮黨委、政府高度重視此項工作,各單位、社區(村)要提高工作認知,主要領導為第一責任人,要及時確定專人抓落實,做到責任明確、分工明確,各社區(村)要確定整治聯絡員一名,并加入鎮餐飲油煙專項整治工作群。
(二)強化宣傳引導。要將宣傳引導工作貫徹落實本次餐飲油煙整治工作全過程,各單位、部門要充分發動,深入宣傳,利用多樣宣傳方式,加強巡查教育力度,強化宣傳引導,贏得社區各界的理解與支持,形成良好的輿論氛圍。
(三)強化執法保障。本次整治行動將由縣直部門根據自身權責,下達執法文書,履行執法程序,提供執法保障。各社區(村)要充分掌握轄區內餐飲行業整改進度,及時更新整治進度表,對拒不整改的餐飲單位,各社區(村)要及時上報,依法由縣直部門處置。
(四)強化信息溝通。各單位要積極推進餐飲油煙專項整治工作,發現問題要及時匯報,及時處置,各類信息要及時匯總上報,整治進度施行一周一督察,一月一調度。建立問責機制,對整治工作中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的人員將嚴格問責。
(五)強化經費保障。安排必要的工作經費,做好專項清理工作的后勤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