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更好的防治大氣污染、遏制霧霾天氣,提升環境質量,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根據市委、市政府、市大氣辦、市精細辦的部署和要求,依據《鄭州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鄭州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2016年鄭州市藍天工程實施方案》、《鄭州市城市精細化建設管理20項重點工作推進方案》及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工作專案。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保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為根本出發點,“關注民生、關愛環境、關心安全”,依托相關法律法規,以建設美麗鄭州,維護良好大氣環境為目標,按照屬地管理原則,以街道辦事處為責任管理主體,建立多部門共同參與的聯合執法體制,發揮聯合執法作用,治理露天燒烤和餐飲服務場所油煙排放,為廣大市民營造一個整潔優美的工作、生活環境。
二、治理范圍和標準
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中心城區建成區范圍內取締露天燒烤食品現象,在劃定的特定場地內露天燒烤食品,應當使用油煙凈化裝置,并不得使用高污染燃料。餐飲服務場應當采取設置專用油煙排放通道、安裝油煙凈化裝置等治理措施,確保污染物達標排放,專用油煙排放通道的排放口應當高于相鄰建筑物高度或者接入其公用煙道。
三、工作要求和治理措施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成立鄭州市露天燒烤和餐飲服務場所油煙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長尚學振任組長,市城市管理局副調研員趙俊恒任副組長,各區(管委會)城市管理行政執法主管領導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城市管理局執法管理處。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要成立相應組織,配足管理人員和行政執法人,制定治理方案及時上報市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廣泛宣傳,營造氛圍。各單位要把宣傳工作貫穿到治理活動的全過程,充分利用媒體加大宣傳力度,爭取廣大市民和商戶的理解、支持,營造治理工作的良好輿論氛圍。
(三)摸底調查,建立臺賬。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要摸底排查,建立詳細、完備的治理臺賬,及時匯報治理進度、治理效果、治理經驗。
(四)屬地管理,聯合執法。治理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以街道辦事處為責任管理主體,建立多部門共同參與的聯合執法體制,發揮聯合執法作用。
(五)強化責任,嚴格考核。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要認真落實責任制,按照相關規定配足管理人員、行政執法人員和相關裝備,定人定崗,責任到人,加強督導治理。市領導小組進行月考核。
(六)科學評定,嚴格獎懲。對各單位治理工作進行科學評定,根據《鄭州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鄭州市大氣污染防治獎懲方案的通知》(鄭防領〔2014〕3號)等文件進行獎懲,對工作落實不到位的實行通報批評、掛牌督辦、媒體曝光、財政扣款、行政問責。年終召開露天燒烤暨餐飲服務場所油煙治理總結大會,對治理工作進行總結點評、查缺補漏,發揚好的做法,評選表彰先進單位、先進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