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環保督察組反饋問題,為進一步改善我鎮環境質量,扎實推進我鎮環境綜合整治和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保障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以及省市縣關于餐飲油煙企業管理有關規定,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鎮域范圍內有油煙排放的賓館、飯店、餐廳和食堂等餐飲服務業經營場所,全部安裝油煙凈化設施并實現油煙達標排放。
二、工作步驟
(一)調查階段(2018年8月24日至8月30日)
對本轄區內餐飲服務業單位進行摸底調查,建立餐飲業臺賬,掌握油煙凈化設施安裝、運行情況和營業執照、餐飲服務許可證辦理情況,制定相應整治措施。
(二)整治階段(9月1日至9月15日)
全面開展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專項整治工作,對不符合整治
要求的餐飲業單位下達限期整改通知書,明確整改時限及要求;對轄區內限期整改對象加強日常檢查,督促餐飲業單位加快整改進度;餐飲業單位完成整改后,及時組織驗收。對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依法責令停業。
(三)驗收階段(9月16日至9月25日)
對下達限期整改的餐飲業單位進行集中驗收,并對專項整治
工作進行全面檢查總結,完善管理臺賬,健全長效管理機制。
三、任務要求
(一)嚴格控制新、改、擴建餐飲業油煙污染
新、改、擴建的餐飲業單位要配套建設符合標準要求的油煙凈化等污染防治設施并通過環保部門驗收;需要配套建設的油煙凈化等設施未建成、未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運營。
(二)加強現有餐飲業油煙污染整治
1.已安裝油煙凈化設施但不能達標排放的餐飲服務經營場所限期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依法責令停業。
2.未安裝油煙凈化設施的餐飲服務經營場所限期安裝高效油煙凈化設施,逾期未安裝的,依法責令停業。
3.對未取得工商營業執照和餐飲服務許可證的餐飲業單位,依法實施取締。
4.全鎮范圍內禁止露天燒烤。
5.依法整治或取締產生油煙污染的戶外占道經營餐飲攤點。
(三)整治標準
1.所有餐飲業單位必須安裝與本單位排煙量相匹配的、環保部門認可的油煙凈化設施,處理后的油煙需通過煙氣排放管道達標排放,營業期間必須保證油煙凈化設施正常運行。
2.在餐飲業單位建筑物內有預設專用煙氣排放管道的,油煙需通過預設管道的排放,無預設專用煙氣排放管道的,需按標準安裝專用煙氣排放通道。油煙凈化器、風機及專用煙氣排放通道的安裝使用需對周邊居民無影響,并對城市景觀環境無影響。
3.所有餐營業單位油煙污染防治等環保設施必須根據技術要求定期進行清潔維護保養,保證正常運行。
四、職責分工
(一)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協調本鎮范圍內餐飲油煙專項整治工作。
(二)環保辦負責對餐飲油煙整治監督管理;負責對油煙污染防治未達到要求的餐飲企業限期整改;
(三)行政執法所負責對室外無照餐飲攤點的監督管理;負責對露天燒烤依法予以取締。
(四)市場監督管理所依據監管職能負責對未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無營業執照的餐飲單位進行查處或依法取締。
(五)各村(社區)負責本轄區范圍內新、改、擴建及現有餐飲行業油煙整治設施的日常監管,對不服從管理的經營企業履行告知義務同時上報環保辦。
附件:紫蓬鎮餐飲油煙整治專項行動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紫蓬鎮人民政府
2018年8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