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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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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縣2018年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實施方案

作者: admin 時間:2022-11-06 來源:未知
摘要:持續實施大氣污染防治行動、打贏藍天保衛戰是黨的十九大報告的明確要求,是建設天藍、地綠、水凈新滑州的必然選擇,是全縣人民群眾的迫切期盼。為深入推進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持續改善全縣空氣質量,根據《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河南省2018年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實施方案的通知》(豫政辦〔2018〕14號)、《安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安陽市2018年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實施方案的通知》(安政辦〔2018〕21號),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會議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

  持續實施大氣污染防治行動、打贏藍天保衛戰是黨的十九大報告的明確要求,是建設天藍、地綠、水凈新滑州的必然選擇,是全縣人民群眾的迫切期盼。為深入推進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持續改善全縣空氣質量,根據《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河南省2018年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實施方案的通知》(豫政辦〔2018〕14號)、《安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安陽市2018年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實施方案的通知》(安政辦〔2018〕21號),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會議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堅持新發展理念,以改善大氣環境質量為核心,堅持長短結合,持續實施治本控源,加快調整能源消費結構,著力優化區域產業結構,逐步改善交通運輸結構;不斷深化治標減污,加快推動工業綠色發展,大力開展城市清潔行動,不斷提升城市污染管控精細化水平;突出重點區域污染治理,實施綠色調度制度,加強重點污染源差別化、針對性管控;不斷夯實大氣污染防治基礎,將揚塵、工業、監測、監控等領域大氣污染防治制度化、規范化、標準化,持續減少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堅持依法治污、科學治污、精準治污、全民治污,確保完成全年空氣質量改善目標,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優美生態環境需要,努力實現建設天藍、地綠、水凈新滑州的奮斗目標。
 
  二、基本原則
 
  堅持污染減排與質量改善相同步。堅持將大氣污染防治作為推動轉型發展的重要抓手,著力推進能源結構、產業結構和交通運輸結構優化,將治本之策貫穿始終。持續強化揚塵、工業和機動車等領域的治理水平,大力減少污染物排放總量,推動空氣質量持續改善。
 
  堅持重點區域與重點時段相兼顧。突出與京津冀及周邊重點區域的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將重點區域空氣質量管控作為日常環境監管的重要內容。強化采暖季、夏秋收和污染天氣時段管控,盡力削減污染物峰值和時長。
 
  堅持工程治理與制度建設相結合。加快推進清潔供暖、工業深度治理、企業監控等領域的工程項目建設,充分發揮工程項目減排效益。總結提煉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經驗、做法,建立健全揚塵、工業、監測、監控等領域的大氣污染防治制度體系,不斷提升大氣污染治理的專業化、精細化管理水平。
 
  堅持黨政同責與一崗雙責相統一。各級黨委、政府和縣直各單位依法對本轄區和本行業大氣環境質量負責,建立健全統一領導、部門協同、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大氣污染防治機制。有關部門依法履行大氣污染防治監管職責,綜合運用法律、經濟、行政、技術等多種手段,統籌推進大氣污染防治工作。
 
  三、工作目標
 
  到2018年底,全縣PM2.5(細顆粒物)年均濃度達到59微克/立方米以下,PM10(可吸入顆粒物)年均濃度達到103微克/立方米以下,全年優良天數達到220天以上。
 
  四、主要任務
 
  (一)加快調整能源消費結構
 
  加快清潔取暖體系建設,持續削減全縣煤炭消費總量,鞏固鍋爐拆改成效,穩步推進清潔能源替代利用,加強天然氣和電力保障,促進我縣能源消費結構日趨科學合理。
 
  1.加快建成全縣清潔取暖體系。將保障群眾溫暖過冬作為首要原則,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施策,深入實施以集中供熱、“雙替代”為主,清潔型煤為輔的清潔取暖政策。
 
  (1)持續推進城區集中供熱供暖建設。加快推進京煤滑浚2×35萬千瓦熱電聯產項目建設,在熱電聯產項目建成前,鼓勵優先發展地源熱泵、電隔膜等清潔取暖方式,深挖供暖潛力,減少供暖盲區。
 
  責任單位:縣住建局
 
  (2)加快發展清潔供暖。在集中供熱管網確實無法覆蓋的區域,合理確定清潔能源,盡可能多的利用清潔能源,實施可再生能源供暖(地熱供暖、生物質清潔供暖、太陽能供暖)、天然氣供暖、電供暖、工業余熱供暖,按照“宜氣則氣、宜電則電”的原則,實施電代煤、氣代煤;優先發展氣代煤,對氣代煤用戶,要按照“宜管則管、宜罐則罐”的原則,鼓勵采用燃氣壁掛爐等方式實現清潔取暖;在天然氣管網未覆蓋的地區,要大力發展熱泵、電鍋爐、電空調等電采暖方式取暖。2018年10月底前,縣城空氣站點3公里范圍力爭建成“無燃煤區”,禁止使用煤炭等高污染燃料,完成上級下達的“雙替代”等清潔取暖目標任務;其中,要按照“整鄉整村”推進要求,全面摸排核實,確保完成“雙替代”的村莊燃用散煤用戶低于20%,嚴禁攤派式在不同村莊零散開展。“雙替代”用戶要全部在站點3公里范圍內開展,禁止在已建成樓房小區內開展“雙替代”工作。
 
  責任單位:縣發改委、財政局、環保局、住建局、質監局、農業局、水務局、供電公司,各有關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產業集聚區管理委員會
 
  (3)科學實施清潔型煤替代。繼續將清潔型煤作為清潔供暖
 
  體系的有益補充措施,縣工信委要督促指導各鄉鎮政府(街道辦)、產業集聚區管委會依托現有潔凈型煤生產、倉儲、供應和配送網點體系,完善縣、鄉鎮(街道)、村三級配送機制,大力開展潔凈型煤宣傳、推廣,在不具備電代煤、氣代煤的農村地區,繼續實施潔凈型煤替代散煤。縣散燒辦要抓住居民囤煤高峰期,持續組織開展縣、鄉鎮(街道)、村三級秋冬季燃煤散燒治理專項檢查行動,堅決禁止生產、銷售、運輸、使用劣質散煤,確保生產、流通、使用的型煤符合《商品煤質量民用型煤》(GB34170-2017)要求。縣質監局、工商局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以潔凈型煤生產、銷售環節為重點,定期開展檢查;冬季采暖期間,每月組織開展潔凈型煤煤質專項檢查,依法嚴厲打擊生產、銷售不合格清潔型煤行為。
 
  責任單位:縣工商局(散燒辦)、工信委、食藥監局、城管局、質監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產業集聚區管理委員會
 
  2.削減煤炭消費總量。嚴格落實《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河南省“十三五”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辦〔2017〕82號)要求,制定年度煤炭消費總量削減目標和實施方案,削減煤炭消費需求,著力整治燃煤設施,促進煤炭清潔高效利用,提升清潔能源比重,確保2018年全縣煤炭消費總量年度下降3.2%,從嚴執行國家、省重點耗煤行業準入規定,所有新建、改建、擴建耗煤項目一律實施煤炭減量或等量替代。
 
  責任單位:縣發改委、工信委、環保局、統計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產業集聚區管理委員會
 
  3.鞏固鍋爐拆改成效。在2017年全縣燃煤鍋爐清零的基礎上,進一步嚴格鍋爐管理,嚴禁已經淘汰、取締的燃煤鍋爐死灰復燃,燃煤鍋爐改為生物質能的,要配備高效除塵、脫硫、脫硝設施,污染物排放符合特別排放限制,燃煤鍋爐改為燃天然氣的,或者新建天然氣鍋爐的,要同步實現低氮改造或安裝除塵脫銷設施,現存各類鍋爐要確保氮氧化物排放濃度不高于30毫克/立方米。
 
  責任單位:縣環保局、質監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產業集聚區管理委員會
 
  4.提高清潔能源利用比例。大力發展非化石能源,到2018年底,可再生能源占全縣能源消費總量的比重達到7%左右,完成省、市規定的目標任務。
 
  (1)積極穩妥推進地熱供暖。持續推進全縣地熱資源潛力勘查與評價,摸清資源底數,不斷完善地熱能開發利用政策體系和管理方式,總結地熱能供暖區域連片推進開發利用模式,將地熱供暖納入城鎮基礎設施建設,統一規劃,有序開發,在具備條件的地區,以城鎮新規劃區、公共建筑和新建住宅小區為重點進行復制推廣。
 
  (2)有序發展光伏發電。結合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探索村級光伏電站建設新模式。
 
  (3)多元利用生物質能。結合新型城鎮化建設,以學校、醫院、賓館、辦公樓、居民區等為重點,有序推進秸稈發電和垃圾發電等熱電聯產項目,加快推進我縣生物質熱電和垃圾熱電項目建設。
 
  責任單位:縣發改委、國土局、住建局、農業局、水務局、供電公司,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產業集聚區管理委員會
 
  5.加強天然氣供應保障能力。多渠道拓展天然氣氣源,積極協調爭取我縣天然氣指標。
 
  責任單位:縣發改委、住建局
 
  (二)著力優化區域產業結構
 
  逐步優化建材等重污染企業產業布局,持續強化“散亂污”企業管控,切實減少結構性污染對大氣環境質量的影響。
 
  6.全面整治空氣站點三公里范圍內涉氣企業。在2018年4月底前,對我縣空氣站點三公里范圍內的現有排放廢氣的工業企業進行摸底排查,建立臺賬,分類制定整治方案,通過綜合運用環保達標、行業準入、安全生產、質量監管等多種行政管理手段,提升一批、關停一批、搬遷一批。2018年9月底前,完成空氣站點三公里范圍內的排放VOCS的醫藥化工、包裝印刷、汽車維修(噴涂工段)、家具制造等企業搬遷并提標治理,逾期未按要求搬遷的,依法實施關停措施。
 
  責任單位:縣工信委、環保局、交通局、國土局、安監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產業集聚區管理委員會
 
  7.嚴格控制空氣站點三公里范圍內新批新建涉氣企業。科學合理確定我縣規劃區重點產業發展布局、結構和規模。從本文印發之日起,空氣站點三公里范圍內禁止新建不符合縣城發展規劃、不符合產業發展定位、不符合環保要求的工業企業、公路運輸企業等。
 
  責任單位:縣發改委、規劃局、環保局、工信委,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產業集聚區管理委員會
 
  8.嚴控“散亂污"企業死灰復燃。在2017年整改取締763家“散亂污”企業的基礎上,建立縣、鄉鎮(街道)、村三級聯動監管機制,緊盯重點區域、重點行業、重點設備,充分發揮鄉鎮(街道)、村網格員作用,加強企業環境監管和巡查檢查,確保“散亂污”企業不出現“死灰復燃”。凡被各級督導檢查核查發現“散亂污”企業“死灰復燃”的,一律實施環保問責。
 
  責任單位:縣環保局、工信委、國土局、商務局、工商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產業集聚區管理委員會
 
  (三)逐步改善交通運輸結構
 
  全面完成車用油品質量升級,持續打擊劣質售油行為,開展貨運車輛油品質量抽檢,加快老舊車淘汰,加強在用機動車監控監管,大力推廣電動汽車,優化重型車繞城行駛,大幅減少機動車污染排放。
 
  9.全面完成車用油品質量提升和持續打擊劣質售油行為。縣發改委牽頭鞏固國六標準汽柴油的全面推廣使用成果;縣商務局牽頭全面禁止銷售普通柴油和低于國六標準的車用汽柴油,嚴厲打擊流動加油車售油、違規銷售散裝汽油和成品油流通領域其他違法違規行為,遏制劣質油品反彈勢頭,高速公路、國道和省道沿線的加油站點全面銷售符合產品質量要求的車用尿素,保證柴油車輛尾氣處理系統的尿素需求;縣質監局要持續開展對乙醇汽油調配站等生產加工環節的油品質量抽查;縣工商局要按照上級要求開展對加油站、儲油庫等流通環節的油品質量抽查,對銷售不合格油品的違法行為依法查處,情節嚴重的,由縣商務局依法吊銷成品油零售經營批準證書。
 
  責任單位:縣商務局、發改委、公安局、交通局、工商局、質監局,中石化安陽滑縣分公司、中石油安陽滑縣銷售分公司,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產業集聚區管理委員會
 
  10.加大對加油站油氣回收裝置監管力度。縣商務局要加強行業監管,每季度抽檢加油站的比例不少于轄區內加油站總數的20%,督促各油庫、加油站確保油氣回收裝置正常運轉率達到100%。發現油氣回收裝置不能正常使用的,要及時報縣環保局,依法予以處罰,并監督其糾正違法行為。
 
  責任單位:縣商務局、環保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產業集聚區管理委員會
 
  11.開展貨運車輛油品質量抽檢。2018年5月底前,根據省、市貨運車輛油品質量抽檢制度,在涉及大宗原材料、產品運輸的重點用車企業,對承擔企業原材料、物料、產品等運輸任務車輛的油品質量和尿素使用情況進行例行抽檢,對使用不符合國六標準汽柴油的貨運車輛,逐一溯源加油站點,依法從嚴查處;對未添加尿素的貨運車輛,依法處罰并全部勸返。
 
  責任單位:縣交通局、環保局、質監局、公安局、商務局、工商局
 
  12.繼續推進老舊車淘汰。對達到強制報廢標準,機動車所有人逾期未辦理注銷登記手續的,按規定告知機動車所有人,公告機動車牌證作廢。同時,縣公安局、交通局要將全縣黃標車、老舊車信息按照上級要求錄入高速公路聯網收費系統“黑名單”數據庫,禁止駛入高速公路;對屬于已注銷的黃標車和已報廢的老舊車,納入緝查布控系統現場查究。
 
  責任單位:縣公安局、環保局、交通局、商務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產業集聚區管理委員會
 
  13.加快推進遙感監測及網絡平臺建設。在縣城主要進口、高排放車輛通行的主要道口安裝2套以上固定垂直式遙感監測設備、1套移動式遙感監測設備;建立網絡監控平臺,實現與上級部門聯網。對于通過遙感監測發現的超標排放車輛依法進行處罰,并要溯源車輛制造企業、排放檢驗機構、所屬運輸企業、注冊登記地、行駛途經地等,并向社會曝光。對于問題突出的相關企業,實施多部門聯合執法懲戒,督促所屬運輸企業及時提升所屬車輛排放水平或者淘汰更新超標車輛。
 
  責任單位:縣環保局、公安局、交通局
 
  14.加強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管理,嚴把機動車排放定期檢驗關,確保機動車尾氣達標排放。
 
  責任單位:縣環保局、公安局、質監局
 
  15.完善重污染車輛管控措施。
 
  (1)2018年4月底前,完善制定機動車管控實施方案,科學確定普通干線公路繞城和專用繞城通道路線,完善城區環路通行條件,明確國三(含)標準以下貨運車、客運車、渣土車等柴油車輛禁限行區域、路段以及繞行具體路線,嚴控重型車輛和農用三輪車等進城。
 
  (2)2018年6月底前,在進出縣城區主要路段設置限高桿,設立公安、環保、交通、質檢、商務、工商聯合執法點,對重卡尾氣和油品質量進行抽檢,按照職責分工對尾氣超標、油品不合格等違法行為依法查處。
 
  (3)開展重型柴油車超標排放治理。積極貫徹執行國家在用機動車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重點加強物流運輸企業等重型柴油車集中企業所屬車輛治理。
 
  責任單位:縣公安局、交通局、環保局、商務局、質監局、工商局
 
  16.優化長途客運線路設置。加快調整長途客運(含城鄉公交)車輛運行路線,嚴控高排放客運車輛進入縣城區,逐步淘汰高排放車輛,推廣運用新能源客運車輛,減少高排放車輛尾氣對縣城區空氣造成的污染。對違反交通禁令的客運車輛依法從嚴查處。
 
  責任單位:縣交通局、公安局
 
  17.減少機動車怠速尾氣排放。2018年5月底前,完善制定縣城區機動車擁堵路段疏導方案。每月組織一次城區機動車擁堵路段及敏感區域排查,對經常發生擁堵的路段及敏感區域,要加強現場疏導,合理組織車流,科學安排路線,提高道路通行效率,避免因機動車怠速運行加重尾氣排放污染。
 
  責任單位:縣公安局、交通局
 
  18.強化新車源頭管控。2018年1月1日起,全縣范圍內禁止制造、進口、銷售和注冊登記國五(不含)以下排放標準的重型柴油車和輕型柴油車。
 
  責任單位:縣環保局、工信委、公安局、商務局、質監局、工商局
 
  19.加強新車銷售企業監督檢查。對銷售超過污染物排放標準的機動車、非道路移動機械的企業,依法依規進行經濟處罰和停產整頓。
 
  責任單位:縣工商局、質監局
 
  20.加強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管控。
 
  (1)縣環保局要會同住建局、交通局、水務局、農業局、農機局、城管局、公路局等部門,加強非道路移動機械調查摸底工作,建立全縣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情況清單和臺賬。
 
  (2)嚴格執行2017年《滑縣人民政府關于劃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禁用區域的通告》,縣環保局、城管局、公安局、交通局、水務局、公路局、農業局等部門,要組織開展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禁行區專項執法行動,對違法行為依法實施聯合懲戒,并對業主單位依法實施處罰、處理。
 
  責任單位:縣環保局、公安局、交通局、住建局、公路局、水務局、農業局、農機局、城管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產業集聚區管理委員會
 
  (3)嚴格施工項目非道路移動機械源頭管控措施。完善施工招標文件和承發包制式合同,將房屋建筑、市政基礎設施、水務、園林等工程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作為招標文件內容。制式合同明確施工單位必須使用符合要求的非道路移動機械,并監督落實到位,對落實不到位的,依法對建設單位進行處罰。
 
  責任單位:縣住建局、水務局、城管局、交通局、公路局
 
  21.加快推廣應用電動汽車。縣工信委會同縣發改委、住建局、交通局、規劃局等部門大力推進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和電動汽車推廣應用。2018年底前,縣交通局牽頭,確保全縣新增及更換的公交車中新能源公交車比重應不低于85%,注冊地為我縣的燃油燃氣出租車更新時全部更換為純電動車;縣機關事務管理局牽頭,確保黨政機關及公共機構購買的新能源汽車占當年配備更新總量的比例不低于10%;縣城管局牽頭,積極推行新能源純電動環衛車輛。建設各類集中式充換電站、分散式充電樁,滿足全縣電動汽車(標準車)充電需求。
 
  責任單位:縣工信委、發改委、住建局、交通局、規劃局、機關事務管理局、質監局、城管局、供電公司,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產業集聚區管理委員會
 
  (四)加快推動工業企業綠色發展
 
  按照國家、省、市規定的時限要求,全縣化工等行業污染物排放必須執行特別排放限值,開展全縣涉氣企業超低排放深度治理,全面加強涉氣企業無組織排放治理,深入開展工業VOCS治理,實施重點行業清潔生產,推廣綠色示范工廠建設和工業領域“以電代煤”,全面建成工業污染物在線監控體系,逐步推動工業企業綠色發展。
 
  22.全面實施涉氣企業特別排放限值改造。2018年10月1日起,全縣范圍內化工等行業全面執行國家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在2018年9月30日前完成提標改造任務,委托有資質的監測機構出具符合規范的污染物排放符合特別排放限值的監測報告,并按照環保部門有關規定公開達標情況,通過驗收核查。對于逾期未通過提標改造達標核查、污染物排放不符合特別排放限值標準的企業,從2018年10月1日起實施停產整治。
 
  責任單位:縣環保局、工信委,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產業集聚區管理委員會
 
  23.鼓勵重點行業實施深度治理超低排放改造。嚴格按照省、市文件要求,鼓勵重點行業涉氣企業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和深度治理,對有組織和無組織排放進行全面治理,大力削減工業大氣污染排放,對于在2018年10月底前完成深度治理、污染物排放符合超低排放標準的,在秋冬季錯峰生產、污染天氣應急管控、特殊時段空氣質量保障等方面,給予放寬管控措施等優惠政策支持,對于不符合超低排放的企業,嚴格按規定實行錯峰生產、應急管控。
 
  責任單位:縣工信委、環保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產業集聚區管理委員會
 
  24.全面加強無組織排放治理。
 
  各鄉鎮政府、街道辦、產業集聚區管委會負責,督促全縣納入管控清單的企業及其他涉氣企業按照《安陽市重點行業大氣污染防治指導意見》和年度專項治理方案要求,“一廠一策”完成有組織和無組織排放治理改造任務。對新改擴建項目的無組織排放大氣污染,要按照本方案要求落實環保“三同時”治理措施。
 
  (1)建立無組織排放治理清單。在2017年度對建材等行業企業無組織排放進行治理的基礎上,縣環保局、工信委要對全縣范圍內涉氣企業逐個行業、逐個企業全流程核實無組織排放治理完成情況,建立全縣無組織排放治理清單,報縣環境攻堅辦備案,并向社會公開。
 
  (2)限期落實治理措施。2018年8月底前,全縣涉氣企業完成無組織排放治理工作。其中,企業粉狀、粒狀物料及燃料運輸要采用密閉皮帶、密閉通廊、管狀帶式輸送機或密閉車廂、真空罐車、氣力輸送等密閉方式;塊狀物料采用入棚入倉或建設防風抑塵網等方式進行存儲,并采取灑水、噴淋、苫蓋等綜合措施進行抑塵;生產工藝產塵點(裝置)應加蓋封閉,設置集氣罩并配備除塵設施,車間不得出現明顯煙塵外逸現象;汽車、皮帶輸送機等卸料點要設置集氣罩或密閉罩,并配備除塵設施;料場路面要實施硬化,出口處配備車輪和車身清洗裝置。對未按時按要求完成無組織排放改造治理的企業,依法予以處罰,實施停產整治。
 
  (3)嚴格規范重點行業物料堆場規范管理。2018年8月底前,全縣建材等行業企業要實現規范化管理,按照“場地硬化、流體進庫、密閉傳輸、濕法裝卸、車輛沖洗”的標準,對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廢渣等易產生粉塵的粉狀、粒狀物料及燃料實現密閉儲存,實現“空中防揚散、地面防流失、地下防滲漏”。2018年9月1日起,對達不到要求的工業堆場,依法依規進行處罰,并停止使用。
 
  責任單位:縣環保局、工信委,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產業集聚區管理委員會
 
  25.建立重點行業全覆蓋的監控體系。
 
  (1)繼續擴大重點污染源監控范圍。縣環保局牽頭,對全縣應急管控企業名單和錯峰生產企業名單范圍內涉氣排污單位自動監控設施建設情況進行全面排查,篩選達到自動監控設施建設要求標準,但未安裝自動監控設施的排污單位,于2018年9月底前全部完成自動監控基站建設聯網,在全縣基本實現污染源的全面監控,切實發揮自動監控在環境管理中“千里眼”的作用,確保企業穩定達標排放。對一個月內傳輸有效率達不到90%的排污單位,按不正常運行監控設施依法嚴肅查處。
 
  (2)建立工業用電量在線監控平臺。由縣供電公司負責,對全縣應急管控企業名單和錯峰生產企業名單范圍內涉氣排污單位,對主要生產設備、污染治理設施用電量實現分表計量,建立全縣工業用電量在線監控平臺,并與環保部門聯網。
 
  (3)建立重點企業環保管理視頻監控系統。由縣環保局牽頭,對全縣重點工業企業,安裝視頻監控系統,實現對企業無組織排放和環保設施運行狀況的即時監控。發現環保設施擅自停運、無組織排放問題突出等違法行為,環保部門要迅速開展現場核查,依法查處。
 
  責任單位:縣環保局、供電公司,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產業集聚區管理委員會
 
  26.實施重點行業清潔生產提升行動。依據《清潔生產審核辦法》(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環境保護部令第38號),實現建材、化工等行業重點企業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全覆蓋,按要求完成規模以上企業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推動規模以上企業按照國家鼓勵發展的清潔生產技術、工藝、設備和產品導向目錄,開展自愿性清潔生產審核。
 
  責任單位:縣環保局、發改委、工信委,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產業集聚區管理委員會
 
  27.推動綠色示范工廠建設。以企業為主體,以標準為引領,對照綠色工廠、園區、供應鏈標準,建立綠色制造評價機制,爭創國家綠色設計平臺和典型示范聯合體,打造綠色工廠、綠色產品、綠色園區,促進綠色生產和綠色消費,對于創建成為省級以上綠色示范工廠、綠色園區的給予資金獎勵。
 
  責任單位:縣工信委、發改委、財政局、環保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產業集聚區管委會
 
  28.強化VOCS(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
 
  (1)嚴格建設項目環境準入。提高涉VOCS排放行業環保準入門檻,新建涉VOCS排放的工業企業要入園區,實行區域內VOCS排放等量或倍量削減替代,并將替代方案落實到企業排污許可證中,納入環境執法管理。新、改、擴建涉VOCS排放項目,應從源頭加強控制,使用低(無)VOCS含量的原輔材料,加強廢氣收集,安裝高效治理設施。
 
  (2)加快推進化工行業VOCS治理。2018年7月底前,完成制藥、農藥、煤化工(含現代煤化工、煉焦、合成氨等)、橡膠制品等化工企業VOCS治理。化工行業要參照石化行業VOCS治理要求,全面推進設備動靜密封點、儲存、裝卸、廢水系統、有組織工藝廢氣和非正常工況等工序治理;現代煤化工行業(主要包括煤制烯烴、甲醇制烯烴、煤制乙二醇、煤制芳烴、甲醇制芳烴、煤制油、煤制天然氣及低階煤熱解等)要全面實施泄漏檢測與修復(LDAR),其他行業逐步推廣LDAR工作;加強無組織廢氣排放控制,含VOCS物料的儲存、輸送、投料、卸料,涉及VOCS物料的生產及含VOCS產品分裝等過程應密閉操作;反應尾氣、蒸餾裝置不凝尾氣等工藝排氣,工藝容器的置換氣、吹掃氣、抽真空排氣等均應進行收集治理。
 
  (3)開展生活源VOCs治理。縣環保局會同縣工商局負責組織、監督全縣干洗行業開展VOCs專項治理,全面推廣使用配備溶劑回收制冷系統、不直接外排廢氣的全封閉式干洗機,2018年8月底前淘汰開啟式干洗機。定期進行干洗機及干洗機輸送管道、閥門的檢查,防止干洗劑泄漏。
 
  責任單位:縣環保局、工信委、工商局
 
  29.從嚴控制餐飲油煙污染。開展餐飲業和各類食堂油煙專項整治,建立油煙凈化設施監管臺賬,推廣新型油煙凈化設備,定期維護油煙凈化裝置,按要求建立油煙在線監控平臺,開展油煙在線監測,確保油煙達標排放;并在重點區域周邊開展居民生活油煙治理,開展專項執法行動,每月對重點餐飲業油煙排放情況進行不低于10%的比例抽測,重點打擊經營性餐飲油煙直排、不定期清理等超標排污違法行為。
 
  責任單位:縣城管局
 
  (五)強化揚塵污染綜合整治
 
  組建揚塵污染防治統一協調機構,統籌協調各類揚塵管控、城市日常保潔、道路清掃等揚塵污染防治工作,制定具體工作標準,建立各項工作制度,推動城市揚塵污染防治常態化、規范化、標準化,鞏固揚塵污染防治成效。
 
  30.建立揚塵污染防控長效機制。2018年3月底前,縣住建局會同縣交通局、公路局、國土局、水務局、城管局等部門和有關鄉鎮(街道)、產業集聚區成立縣揚塵污染防控辦公室,統籌負責建筑、市政、拆除、道路、水利、國土資源等各類揚塵污染防治工作的制度制定、調度通報、督導考核、獎懲問責等工作,落實揚塵污染防治主管責任,建立揚塵污染防治長效機制。
 
  責任單位:縣住建局、交通局、公路局、國土局、水務局、城管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產業集聚區管理委員會
 
  31.強化各類工地揚塵污染防治。按照有關要求,嚴格落實新建和在建建筑、市政、拆除、公路、水利等各類工地“八個百分之百”(圍擋達標率100%、裸露土方覆蓋率100%、出入車輛沖洗率100%、主干道硬化率100%、設置揚塵監督牌率100%、拆除工程灑水壓塵率100%、渣土車輛密閉運輸100%、施工現場安裝PM2.5、PM10在線監測儀和揚塵監控系統100%),同時要實現工地內非道路移動機械使用油品及車輛排放全部達標,嚴格落實縣城區內建筑工地禁止現場攪拌混凝土、禁止現場配制砂漿“兩個禁止”,嚴格執行開復工驗收、“三員”管理、揚塵防治預算管理、“一票停工”和“黑名單”等制度。規模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全部安裝在線監測和視頻監控,并與主管部門聯網。各類長距離的市政、公路、水利等線性工程,全面實行分段施工。城市拆遷施工工程全面落實申報備案、會商研判、會商反饋、規范作業、綜合處理“五步工作法”,確保各類開發和建設活動產生的揚塵污染得到有效管控。建筑垃圾清運車輛全部實現自動化密閉運輸,統一安裝衛星定位裝置,并與主管部門聯網。
 
  責任單位:縣住建局、交通局、水務局、國土局、商務局、公路局、城管局、公安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產業集聚區管理委員會
 
  32.全面加強道路揚塵治理。
 
  (1)嚴格道路保潔管理。按照《河南省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及道路揚塵污染防治標準(試行)》要求,明確轄區道路揚塵污染防治責任單位、保潔標準、保潔方案,并建立臺賬。非冰凍期,做到城區主次干道每周沖洗不低于2次,支路、背街小巷每周沖洗不低于1次(均含人行道)。加強縣城周邊交通道路揚塵污染防治,縣城區與各鄉鎮、街道、產業集聚區交界區域2公里范圍內的各類道路(非國省干線、縣道)由各鄉鎮(街道)、產業集聚區指定轄區專人負責,每周清掃不少于1次。
 
  責任單位:縣城管局、交通局、公路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產業集聚區管理委員會
 
  (2)加強破損道路維修。縣住建局、交通局、公路局等部門按照分工,全面加強縣城區道路、城鄉公路、干道公路維修養護工作,對破損道路及時修復。
 
  責任單位:縣住建局、交通局、公路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產業集聚區管理委員會
 
  (3)加強重點路段的清掃保潔。加強工地周邊、城鄉結合部及背街小巷的道路保潔工作,各責任單位要指派專人負責,加大保潔力度,每天清掃不少于2次,確保重點路段的道路揚塵得到有效治理。一是實行“一沖一掃”作業模式,對路況不適宜用清掃車保潔的路段,采用高壓水車對道路進行沖洗,再人工清掃進行保持;二是成立專項管養組,不間斷洗掃作業,對重點難點路段制定專項工作方案,對于路域環境差、物料運輸車輛流量巨大、揚塵問題嚴重的路段,制定專項管養措施,全天24小時不間斷洗掃作業,最大可能減少揚塵污染。
 
  責任單位:縣城管局、交通局、公路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產業集聚區管理委員會
 
  (4)做好科學保潔工作。縣城主要街道保潔時間要不少于12小時,一般的街道不少于8小時,切實做到主干道重點部位定人、定時、定點、定責,通過清掃、吸塵、沖洗一體化,做好保潔工作(定人、定時、定點對轄區內道路進行機械化保潔作業,清掃保潔率要達到100%);實施清掃道路精細化作業,根據專家組的分析研判情況,有針對性的開展灑水降塵工作,合理安排灑水次數,做到科學灑水,嚴防濕度過大或濕度不夠;采取“一吸二沖三洗四收五掃”作業模式,對車流量較大、容易起塵的路段依次采取吸塵車吸塵高壓沖洗清掃車清洗、路邊收水、人工清掃的作業模式(“一吸”采用吸塵車進行吸附清除,“二沖”高壓水車對道路進行沖洗;“三洗”采用濕式洗掃車對遺漏的路面進行二次洗掃,“四收”對路面積水進行清理,“五掃”人工清掃進行保持,日常保潔人員進行巡回保潔)。
 
  責任單位:縣城管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產業集聚區管理委員會
 
  (5)加強環城國省道機掃保潔。按照道路揚塵清掃標準,細化結冰期和非結冰期道路清掃方案,重點加強對繞城國省干線公路的揚塵清掃清洗力度,繞城區國省干線公路每日至少清掃1-2次,有效減少繞城、環城國省干線公路的起塵量。
 
  責任單位:縣公路局
 
  33.黃土裸露治理。對縣城區內道路兩側裸露黃土實施硬化或綠化,并分別于2018年8月底前和10月底前完成;開展綠化帶專項整治,縣城區道路綠化帶、行道樹樹坑采取固化、綠化等措施,綠化帶內土面低于路面或花壇臺面,嚴防泥土外溢造成揚塵污染,對城區綠化帶定期沖刷,控制揚塵污染。
 
  責任單位:縣住建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產業集聚區管理委員會
 
  34.待建工地揚塵治理。制定待建工地揚塵治理專項方案,加強待建工地管理,待建工地不能立即施工的,應當及時采取揚塵防治措施。2018年4月15日前完成待建工地綠化或硬化工作。待建空地空置6個月以上的,首先選擇種草或采取其他綠化措施;因氣候條件等確實不宜進行綠化的,應當采取硬化防塵措施;待建空地空置6個月以下的,應進行簡易硬化,改建為臨時停車場。
 
  責任單位:縣住建局、交通局、水務局、城管局、公路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產業集聚區管理委員會
 
  35.深入開展城市清潔行動。
 
  (1)2018年4月上旬前,按照市城市清潔行動標準及實施細則,制定出臺滑縣清潔城市行動標準及實施細則,按照“全面動員、全民參與、全域覆蓋”的要求,廣泛發動各級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區、居民小區等,每周至少開展一次的全城大掃除,全面清洗公共設施、交通護欄、綠化隔離帶等積塵浮塵,徹底清除護欄下和道牙石周邊泥土、下水道的淤泥;對城鄉結合部、背街小巷、城中村等區域生活垃圾進行清除,全面清理整治各類衛生死角、盲點,清理積存垃圾,杜絕垃圾亂堆亂放;對轄區內樓宇進行立面清洗和樓頂保潔,全面徹底清洗住宅小區陽臺、樓頂積塵、企事業單位公共區域積塵,確保城市清潔全覆蓋。
 
  (2)對清潔城市活動組織得力、成效顯著的進行通報表揚和獎勵;對組織不力、效果不明顯的給予通報批評,并在新聞媒體上曝光。對縣城區道路清掃保潔“以克論凈”工作進行評比。
 
  責任單位:縣城管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產業集聚區管理委員會
 
  (3)全縣物業管理小區根據需要配備小型清掃車,加強物業小區的清掃保潔工作,確保轄區內環境衛生、整潔。
 
  責任單位:縣住建局
 
  (4)門前“三包”責任制。臨路(街)的所有單位、店、住戶擔負市容環境三包責任。一是包衛生,做到門前環境衛生整潔,無裸露垃圾、類便、污水,無污跡,無渣土,無蚊蠅滋生地;二是包秩序,做到門前市容整潔,無亂設攤點、亂搭建、亂張貼、亂涂寫、亂刻畫、亂吊掛、亂堆放等行為;三是包綠化,做到門前責任區內的設施、設備和綠地整潔等。
 
  責任單位:縣城管局、縣愛衛辦,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產業集聚區管理委員會
 
  36.嚴格落實秋冬季“封土行動”。根據我縣氣候、氣象等特點,研究分時段“封土行動”實施細則。2018年冬季采暖季實施“封土行動”。縣城區內停止各類建設工程土石方作業、房屋拆遷(拆除)施工;停止道路工程、水利工程、土地整治等土石方作業。“封土行動”期間,特許施工的重大民生工程和重點項目涉及土石方作業的,實行縣長“一支筆”審批負責制。嚴格工地監管,對違規施工的工地(含縣長“一支筆”審批同意的工地),依法處以罰款、勒令立即停建,并在原有封土時限上延長封土時間15天。“封土令”結束后,由主管部門牽頭,組織各相關部門對封土期間未施工的工地進行驗收,符合開工要求的方能進行施工,同時嚴格落實揚塵治理“八個百分之百”等要求,自覺執行縣攻堅辦發布的各級預警管控。
 
  責任單位:縣住建局、交通局、公路局、水務局、國土局、城管局、公安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產業集聚區管理委員會
 
  37.嚴控沙塵影響。縣氣象局負責發布沙塵天氣預警。氣象預報風速達到四級以上或出現重污染天氣時,應當停止土石方作業、拆除工程以及其他可能產生揚塵污染的施工,同時及時進行覆蓋,加大灑水降塵力度,降低揚塵污染。
 
  責任單位:縣住建局、交通局、水務局、城管局、公路局、氣象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產業集聚區管理委員會
 
  (六)強化重點時段污染管控
 
  結合重污染天氣管控工作實際,綜合考慮季節特征、天氣情況等影響污染物擴散條件的客觀因素,細化完善污染天氣應急管控方案,逐行業制定更加科學、精細的實施方案,指導企業科學施工、生產,降低污染物排放對空氣環境質量的影響。
 
  38.細化完善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2018年4月起,對2017—2018年秋冬季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執行情況進行綜合評估,進一步修訂完善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根據不同預警級別、不同區域、不同行業、不同排放水平,細化工業污染源管控措施,建立“一企一策”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清單要具體到單位名稱、所在地、具體地址、經緯度坐標、所屬行業、停工工序、用電戶號、主要產品、產能規模、主要產品產量、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煙粉塵、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不同預警級別下停限產措施、污染物減排量和減排比例等。機動車限行禁行措施時間在15日以內的,報市政府批準實施;限行禁行15日以上的,應提前向省公安廳交警總隊報備審核。
 
  責任單位:縣環保局、工信委、公安局、住建局、交通局、城管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產業集聚區管理委員會
 
  39.嚴格落實污染管控措施。2018年9月底前,督促應急管控企業制定可執行、可操作的“一廠一策”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操作方案,將應急清單要求的管控措施落實到生產線、生產工藝和操作崗位,并報縣環保局、工信委備案,在廠區門口公示。要統一規范污染物減排量、減排比例的核算方法,確保各項減排措施可操作、可落地、可考核。
 
  責任單位:縣環保局、工信委、公安局、住建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產業集聚區管理委員會
 
  40.開展應急減排效果后評估工作。在典型污染天氣預警響應結束后,要對本級政府的預警發布情況、預案措施落實情況以及響應措施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污染物減排量、環境效益等進行總結評估,總結經驗、分析問題、查找不足,制定改進措施。
 
  責任單位:縣環境攻堅辦及成員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產業集聚區管理委員會
 
  41.科學實施工業企業錯峰生產。根據國家、省、市重點行業錯峰生產工作要求,結合我縣空氣質量狀況、企業污染治理效果等具體實際,科學制定滑縣重點行業錯峰生產實施方案,以不同行業污染物排放水平來確定差別化的采暖季錯峰生產方式,充分調動企業治污主動性,體現政策公平性,實現“誰改造誰受益,早改造早受益”。通過工業用電量在線監控、污染排放在線監測和生產狀態視頻監控系統,實現對企業錯峰生產執行情況的即時監控。
 
  責任單位:縣工信委、環保局、供電公司,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產業集聚區管理委員會
 
  42.強化工業環保綠色調度。全面實施工業企業《河南省綠色環保調度制度(試行)》、《安陽市綠色環保調度制度(試行)》,建立企業綠色環保綜合評價體系,從企業深度治理減排水平、相關配套環節污染排放大小(比如物料運輸)、治理后企業污染排放總量、距離城區和人口密集區遠近、環保法律法規執行情況、對社會和財政貢獻大小等方面對企業進行考核,在采暖季、污染天氣應急管控方面,實行分級管理、差別化生產,鼓勵和促進排污單位積極主動實施綠色環保改造、實現超低排放、近零排放。
 
  責任單位:縣環保局、工信委,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產業集聚區管理委員會
 
  43.持續做好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工作。不斷完善秸稈收儲體系,進一步推進秸稈肥料化、飼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
 
  化利用,加快推進秸稈綜合利用產業化,到2018年底,全縣秸稈綜合利用率平均達到90%以上。強化基層行政村和村民組秸稈禁燒聯防聯控責任,加強衛星遙感、“藍天衛士”系統及無人機等應用,繼續執行秸稈焚燒60萬元/每火點的扣減地方財力規定,持續加大秸稈禁燒力度,努力實現全縣夏秋“零火點”目標。縣城管局、產業集聚區管委會、錦和街道辦要全面落實縣城區禁止焚燒生活垃圾、枯枝落葉和雜草要求。
 
  責任單位:縣農業局、環保局、城管局、公安局、氣象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產業集聚區管理委員會
 
  44.堅持煙花爆竹禁限放管控。縣公安局、安監局要根據我縣煙花爆竹禁限放管理規定,分別牽頭落實縣城區禁止燃放、銷售煙花爆竹要求。縣安監局、公安局、交通局、供銷社要加強生產、運輸、銷售等源頭管控,規范煙花爆竹銷售網點管理。
 
  責任單位:縣公安局、安監局、交通局、城管局、供銷社,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產業集聚區管理委員會
 
  (七)強化重點區域污染管控
 
  嚴格落實《河南省城市重點區域空氣質量管控指導方案》,進一步強化監測監控與預報預警能力,繼續將其作為精準治理大氣污染的重要抓手。
 
  45.加強空氣質量預測預報及綜合分析研判水平。縣環境監測中心聯合縣氣象臺負責開展轄區內預測預報工作,做好輕度污染、重度污染過程監測預報預警技術服務,為全縣大氣治理決策提供科學技術支撐。按照國家、省、市預警指令要求,加強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
 
  責任單位:縣環保局、氣象局
 
  46.建立重點區域責任承包制度。加強重點區域空氣質量監測研判,建立重點區域責任承包制度,由縣政府分管副縣長牽頭,環保局局長、分管副局長為分包責任人,各鄉鎮(街道)、產業集聚區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作為具體責任人,蹲點承包,依法管理,落實“一區一策”管控措施。責任人要緊盯各重點區域空氣質量數據變化,堅持實施調度、督查、反饋的聯動工作機制,及時調度督查空氣質量指標偏高的重點區域管控措施落實情況。對重點區域污染指標居高不下、工作應付的分管領導及相關責任人,予以嚴肅追責。
 
  責任單位:縣環境攻堅辦及成員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產業集聚區管理委員會
 
  47.加強重點區域污染源巡查。根據重點區域污染源臺賬清單,結合空氣質量數據指標變化情況,建立由內向外的逐企、逐家工地巡查抽查機制,確保重點區域企業、工地落實治理管控要求,堅決避免出現污染指數長期居高不下的問題區域。對重點區域內出現大氣污染物超標的企業和不落實“八個百分百”揚塵防治要求的施工工地,依法處罰并實施停產15天,限期整改到位后方可恢復生產。
 
  責任單位:縣環境攻堅辦及成員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產業集聚區管理委員會
 
  48.優化空氣質量監測網絡。進一步貫徹落實“十三五”國家城市環境空氣質量監測點位優化調整要求,結合氣象條件分析,科學合理選擇站址,完善自動監測站點布點分布,加強空氣質量監測數據質量管理,按要求逐步開展大氣污染立體觀測能力建設。
 
  責任單位:縣環保局、氣象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產業集聚區管理委員會
 
  (八)完善法律政策體系
 
  49.宣傳貫徹《河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大力宣傳貫徹《河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宣傳解讀工業、燃煤、機動車等污染治理要求,加大違法懲處力度,為我縣大氣污染防治攻堅工作提供堅實法律保障。
 
  責任單位:縣環保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產業集聚區管理委員會
 
  50.高標準完成第二次全省污染源普查工作。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成立河南省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的通知》(豫政辦文〔2017〕24號)和《河南省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關于開展河南省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的通知》(豫污普〔2017〕1號)等有關要求,強化普查領導機構,健全工作機制,保障工作經費,完善工作制度,強化軟硬件建設,加強宣傳動員,確保2018年年底前完成全省污染源普查工作。
 
  責任單位:縣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
 
  51.制定發布《滑縣2018—2020年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按照國家《大氣污染防治“十三五"規劃》要求,結合《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污染防治中長期規劃》及《河南省大氣污染防治2018—2020年工作方案》、《安陽市2018—2020年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制定發布《滑縣2018—2020年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
 
  責任單位:縣環保局
 
  52.全面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建立政府領導下的多部門協作工作機制,加強環保稅法宣傳貫徹,及時移交納稅人檔案資料,建設環境保護稅信息共享平臺,做好環境保護稅征管工作。
 
  責任單位:縣財政局、地稅局、環保局
 
  (九)加強科學治污基礎工作
 
  53.建立2017年大氣污染源排放清單。2018年7月底前,根據污染物種類、污染物源類、污染物區域等不同類別,建立涵蓋全行業、多污染物以及包含污染物變化信息的全縣大氣污染物源排放清單,建立污染源數據庫。
 
  責任單位:縣環保局、縣攻堅辦相關成員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產業集聚區管理委員會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責任落實。各鄉鎮(街道)、產業集聚區和各相關單位要專題研究2018年大氣污染防治攻堅工作,結合本單位本轄區工作目標任務,組織制定本行業本轄區2018年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方案,研究落實措施,厘清工作責任,細化任務清單,將目標任務逐項逐條分解到具體單位和具體責任人,明確完成標準及完成時限,切實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和失職追責。縣環境污染防治攻堅戰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依據職責分工,積極與上級主管部門對接,對本部門所承擔任務細化、量化,制定符合實際、詳盡具體的年度推進方案(具體分工見附件),進一步嚴格措施,強化督導,狠抓落實,確保責任到位、監管到位、落實到位,要于2018年4月10日前將具體實施方案報縣環境攻堅辦。各級各部門要切實抓好中央、省、市環保督察組反饋意見整改落實工作,加大突出環境問題治理力度,確保取得實效。
 
  (二)強化執法督查。各級各部門要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和《河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切實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將大氣污染防治納入各相關部門執法督查重點,2018年4月15日前,對照本方案所列各項目標任務,制定本系統2018年執法和督導計劃,開展常態化監管檢查,形成嚴厲打擊大氣污染違法行為的高壓態勢,切實推動解決大氣污染防治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進一步強化治污責任落實。
 
  (三)強化源頭防治。嚴格執行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環保“三同時”制度,按照從新從嚴的原則,新建、改建、擴建排放大氣污染物的項目,均應按照省、市確定的相關行業超低排放標準和污染防治技術路線,實行污染物排放總量、燃煤消費總量減量替代,落實污染防治措施,嚴把環保準入門檻,源頭強化節能減排。對未批先建、“三同時”不到位違規投產的,依法從嚴懲治;對不符合產業政策和總體規劃以及行業規劃的,責令拆除,恢復原貌。
 
  (四)加大資金保障力度。各級各部門要把大氣環境質量改善工作列入重點民生工程,將大氣污染防治資金列入財政預算,加大對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重點領域的支持力度,重點用于燃煤鍋爐替代、散煤治理、高排放車輛淘汰、工業污染治理、環保能力建設等領域。縣攻堅辦會同縣財政、發改、工信、環保等相關部門根據年度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工作要求,強化資金引導,加強資金使用監管,加快推動各地大氣環境質量改善。
 
  (五)嚴格考核問責。以空氣質量改善程度、重點工作進展、各級督查反饋問題為依據,對各鄉鎮(街道)、產業集聚區和縣直有關單位進行考核。對重點工作推動進展緩慢、重污染天氣應對不力、行業環境污染問題突出的鄉鎮(街道)、產業集聚區和縣直有關單位責任人,嚴格實施問責。對因工作推進不力導致全縣完不成空氣質量改善目標的單位,堅決對黨政主要領導實施問責。
 
  (六)加強宣傳引導。縣環境攻堅辦要強化大氣污染防治攻堅行動的信息公開、宣傳報道和輿情監測,進一步加強與中央和省、市、縣主要媒體及新媒體的溝通,注重對新政策、新舉措、推進力度、工作成效等信息發布,加強宣傳報道和輿論引導,主動向公眾介紹大氣污染防治攻堅的必要性、主要內容、實施期限,滿足公眾知情權。在縣政府網站顯著位置設立“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專欄,積極宣傳采取的主要措施,主動公布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各項任務進展、督查問題等事項。各縣直有關單位要在縣環境攻堅辦的統一協調下,統一發布口徑,堅決避免多渠道發聲和報送信息,發現負面輿情或產生其他不安定因素的輿情,要通過主流媒體和新媒體及時權威發聲,正確引導輿論。
 
  附件:滑縣2018年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重點方案分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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