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大城市管理工作力度,提高工作標準,提升城市品味,建立完善管理機制,經局黨組研究決定,自2016年7月15日至10月15日在城區開展市容環境百日集中整治活動,為確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五中全會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工作部署,以創造整潔優美、文明有序的城市環境為目標,以治理城市“臟、亂、差”為重點,堅持以人為本,標本兼治,集中力量,全面推進,奮戰100天,在城市主要道路,重要區域及公共場所打一場城市市容市貌集中整治的攻堅戰,實現城市容貌和品位大幅提升,推動城市管理精細化、規范化。
二、任務目標
以創建國家園林縣城為契機,通過開展市容環境百日集中整治活動,全面加強和改進城市管理工作,突出解決城市管理中群眾關心的難點、熱點問題,以整治城區“亂擺亂占、亂扯亂掛、亂停亂放、亂搭亂建、亂堆亂倒”等“十亂”為重點,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機制,實現城市面貌和城市環境的全面提升。通過集中整治,實現“四個一”目標,即:解決一批久治不愈的頑癥,推出一批城管工作的亮點,建成一批美化市容的精品,培育一批弘揚城管精神的先進典型。
三、整治內容及標準
(一)執法管理
1、整治占道經營,取締馬路市場。把清理占道經營作為市容秩序整治的重點,確保取得階段性成果。堅持疏堵結合,標本兼治,查處主次道路沿街店鋪店外經營、占道經營等行為; 堅決取締馬路市場、亂設攤點和各類流動攤點,規范管理臨時攤點;結合農貿市場建設推進工作,建立衛生管理長效機制,解決好場外場和占道經營問題;查處沿街超市、店鋪商戶促銷廣播產生的噪音,消除噪音擾民現象。
2、整頓早餐、夜市經營,理順管理秩序。按照限時限區域經營的原則全面規范城區早餐、夜市攤點經營秩序,各經營戶必須按照規定的時間、規定的區域從事經營活動,不得店外經營、占道經營,嚴禁亂潑亂倒和隨意亂扔餐飲廢棄物,必須保持環境整潔,人走地凈。不按照規定經營的早餐點一律予以取締。制定早市、夜市設置規劃,增加設置早市、夜市等臨時性市場,疏導安置流動攤點。
3、嚴查違法建設,拆除私搭亂建。全面拆除清理各類亂搭亂建,進一步清除影響交通秩序和市容環境的各類障礙物;加大對整治區域內各類違法違章搭建的查處力度,規范沿街店面外部裝修行為,做到及時發現、及時制止、及時查處。對主次干道兩側影響市容占壓城市道路的棚廈、鐵皮屋等進行集中拆除,還路于民。
4、維護市容市貌,清除亂扯亂掛、亂搭亂建。加大亂扯亂掛、亂潑亂倒、亂停亂放行為查處力度,及時清理違法設置的彩虹門、彩旗、氣球、燈籠、牌匾、橫幅、沿街晾曬物品和店鋪門前堆放雜物等,做到及時發現,及時清除,及時查處,不留痕跡、不留死角;及時查處糾正沿街店鋪亂潑污水、亂倒垃圾,落實“門前五包”;加強路沿石以上車輛停放管理,車輛停入泊位,自行車、電動車做到擺放規范有序。
5、管控油煙排放,鞏固燒烤整治成果。進一步做好露天燒烤規范整治工作,深入推進餐飲油煙污染治理,促進餐飲業改造提升健康發展。嚴密監控已整改的燒烤戶規范使用環保型爐具,對違規經營行為,堅決整改取締,不斷鞏固露天燒烤整治成果。
(二)整治戶外廣告
對整治范圍內主干道和廣場周邊等重點區域內無審批手續和超過設置期限的廣告牌匾、門店招牌、樓頂廣告、墻面廣告、小型落地廣告、燈箱廣告等戶外廣告進行規范整治,徹底清理商店、酒店、加油站和其他建筑物、構筑物上的彩旗、布聯等,重點查處違章車體廣告及各類促銷廣告;認真查處清理主干道及其兩側巷口可視范圍內的“野廣告”。
(三)建筑施工管理
建筑施工工地一律設置高度不低于1.8米的施工隔離圍擋,內外側墻面整潔;施工場所出入口必須采用硬性路面;運輸車輛上路行駛必須采取防護措施,防止遺漏拋灑。建筑垃圾要定時清理,不得積存。嚴查建筑施工噪聲擾民行為,嚴查建筑工地侵占道路、綠地,亂排污水、亂堆亂放建筑物料行為,嚴厲查處拋冒滴漏和偷倒建筑垃圾行為。
(四)環境衛生集中整治
對主次干道的環境衛生進行全面清理,疏通溝渠、清除雜草、清理亂堆亂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雜物,消滅衛生死角。道路清掃和保潔到達精細化管理。垃圾收集運輸體系完善,垃圾日產日清。公共廁所數量充足,布局合理,管理規范。
(五)綠化管護
加強對城區綠化帶、公園廣場等公共綠地的各類苗木的日常管理養護,推行精細化管理,做好綠化苗木修剪、整形、澆水、滅蟲等日常養護工作,及時清理死樹枯枝,做好城區綠地內缺苗斷壟的苗木補植。精心設計、精細施工、進一步做好城區主要入出口和城區重點區域的綠化景觀效果提升工作。及時清除渣土、石塊、塑料袋、紙屑等,做到綠化帶干凈整潔,無垃圾、雜物堆放,嚴查毀綠占綠,加大對破壞城市綠地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
(六)路燈亮化
扎實做好路燈亮化管理工作,提高城區亮化水平。按照精細高效的要求,狠抓線路完好率、設施完好率、亮燈率,確保城市功能照明設施運行良好。加大巡查力度,發現故障及時排除。嚴查損壞城市照明設施行為,高標準、高質量地抓好新建道路路燈亮化工程。
四、時間步驟
此次集中整治活動從7月5日開始至10月15日結束,為期100天,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宣傳發動階段(2016年7月5日—7月15日)
廣泛宣傳發動,形成良好的輿論氛圍。各單位層層分解落實整治任務,責任到人。利用廣播電視、報紙、公共微信平臺、懸掛橫幅標語、召開記者會、業主座談會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形成良好的輿論氛圍。同時各單位將各自整治區域進行全面的調查摸底,摸清整治任務數量,做好臺賬登記。
(二)集中整治階段(2016年7月16日—8月1日)
各單位各科室要按照整治方案和計劃,集中人力、物力,全面開展整治工作。強化措施,堅持疏堵結合,實施嚴管重罰,做到清理一處,規范一處,鞏固一處,成功一處,全面推進整治工作開展。執法、環衛、園林、路燈、廣告要按照“五位一體”的要求,嚴格按照精細化管理的標準,精心打造一批城市示范街、樣板路。
(三)完善鞏固階段(2016年8月2日—10月15日)
集中整治活動結束后,通過聽匯報、看現場等方式,對集中整治工作進行檢查驗收,及時總結經驗,分析問題,找出亮點和不足。結合縣城道路實際,制定執法管理、廣告管理、環衛保潔、園林綠化、路燈亮化工作標準,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機制,確保整治成果不反彈。
五、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這項活動的領導,決定成立百日集中整治活動領導小組,由葉生偉同志任組長,毛登增、謝結實同志任副組長,各科室(中隊)負責人為辦公室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謝結實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對集中整治活動開展情況進行日常性檢查;對各科室、中隊相關工作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督察;現場查處、解決執法人員不作為、亂作為以及突出的違法違規問題,組織階段性檢查評比和活動結束時的驗收工作。
六、責任分工
以人民路為界,分南北兩個大組。
第一組
組 長:毛登增
副組長:王曉東
責任人:崔衛國、趙志國
責任中隊(科室):一中隊、三中隊
責任路段:人民路、郯東路北段(老車站至北大出口)、北外環、郯西路北段(老醫院路口至北外環)、古城路東段(萬客隆超市至文明路)、富民路、文化路
第二組
組 長:謝結實
副組長:趙玉曉
責任人:房勇顏廷樂
責任中隊:二中隊四中隊
責任路段:郯中路南段(電影院—南外環)、郯西路南段(人民路—皇亭路)、郯東路南段(人民路—南外環)、建設路、西外環、南外環、團結路、皇亭路
七、工作措施
(一)提高認識,統一思想。各科室(中隊)要進一步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切實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把城市市容環境整治作為當前一項重要任務抓緊、抓好。
(二)嚴格執法。活動中要堅持嚴格執法和文明執法的統一,按照“教育與處罰相結合”的原則,把此次集中行動作為一次城市管理法律法規規章的集中宣傳活動,做到宣傳到位、教育到位。對拒不服從管理的違法經營業戶,要依法從嚴從重查處,達到有效解決違法違章行為為目的。
(三)協調配合。各中隊各科室要本著分工不分家、互相支持配合的思想開展集中整治工作。服從組織安排,隨調隨到,積極參加集體行動。
(四)強化督導,落實責任。領導小組每天組織日常檢查,并就工作部署、責任落實和人員在崗在位,是否有效開展整治工作以及是否嚴格執法、文明執法情況進行督察;結合集中整治工作階段,采取互檢、情況通報等方式,定期進行階段工作落實情況的評比、驗收。對檢查、督察工作發現的好的做法要推廣,好的中隊和個人要表揚,對存在的問題要及時指出,對工作開展不力的要通報批評。
(五)積極探索創新,完善長效管理機制。要把整治工作作為攻克城市管理難點頑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的過程。各中隊要落實巡查制度,加大督查工作力度,及時發現解決問題;嚴格落實責任制,鞏固整治成果,把市容管理納入精細化、制度化、規范化的軌道。
郯城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2016年7月12日
